【送中惡法】拖逾4個月終撤回!李家超拒道歉下台 被轟「整色整水扮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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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的逆權運動源於陳同佳涉嫌於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逃回香港,觸法特首林鄭月娥藉詞修訂《逃犯條例》,更欲強行立法而引起民憤。風波持續4個月,香港經歷不一樣的抗爭盛夏,原先只願宣佈修例「壽終正寢」的林鄭,終在9月4日跪低,表示為完全釋除市民疑慮,在立法會復會後正式撤回修例。草案原於上周三的立法會動議撤回,但由於提早休會,撤回草案的議程順延至今日舉行。完成口頭質詢環節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動議恢復二讀《逃犯條例》修訂,並宣佈撤回修例,有關動議不容辯論,亦毋須表決。

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提出有關移送逃犯的口頭質詢,追問政府會否與台灣務實開會商討如何處理陳同佳在台接受審訊事宜,而非只是隔空對罵。李家超表示,今日出獄的陳同佳已是一個自由人,陳已表示想自首,從而對受害人及家屬有合理交待,及經法律程序改過自身,希望台灣不要增增支節及經常改變立場,令事件變成政治操作,而現時港府無法律權力對陳同佳採取任何強制措施。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指,港府一直拒絕向台灣提供司法協助,只想陳同佳自首,在港府不提供陳的口供、證據及認罪書等,陳在台灣的審訊無法公平進行,甚至無罪釋放。李家超反諷范國威的言論似台灣發言人的說話,並重申司法協助與自首無關係,過去很多司法管轄區在疑犯自首時,未必有司法協助,台灣也曾處理類似案件。之前港府接獲台灣當局來信,要求提供與案有關的資料,但因陳已在港被控,必須考慮移交資料會否影響調查。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李家超厚顏無恥,在主席梁君彥要求下收回言論,但指「大家見到佢(李家超)係咩貨色」,現時特首林鄭月娥及李家超是「整色整水扮高深扮正義」,拒絕台方來港接收陳同佳。李家超譏諷郭的言論令他想境台灣發言人的話,指按常理執法部份希望盡快向疑犯問話,「可能得出好多證據,佢(陳同佳)本身可能有好多證物」,「現時唔能申張正義嘅責任係有關政府」。

接近下午3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可根據《議事規則》63(3)條撤回草案,有關發言不容辯論,亦毋須進行表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其他局長,都有在李家超宣佈撤回草案時列席會議,相信是表示支持。發言前,人民力量陳志全質疑李家超會否發出撤回草案的言論,「你可唔可以叫佢唔好講廢話呢?」梁君彥指,議員若按《議事規則》開會,會議將順利進行。

李家超在發言中提到,特區政府提出修例並在4月3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6月12日恢復二讀。由於社會意見分歧,政府暫緩修例的工作,在6月15日已經收回恢復二讀的預告,現在為了更清楚明確特區政府對修例的立場,正式宣布撤回修例。在李家超發言後,民主派高叫「李家超下台、鄭若驊下台」。

民主黨許智峯要求李家超澄清,他會否為自己的嚴重失當,引起社會動盪和撕裂,問責下台和辭職?梁君彥兩度查詢李家超是否願意澄清,李指:「主席,我無嘢補充」及「主席,不需要澄清」。及後民主派再次高叫口號,梁君彥將郭家麒趕離會議廳,會議暫停。

而被梁君彥驅逐趕離場的公民黨郭家麒則斥修例風波令香港撕裂,不計其數的年輕人受傷、被捕,李家超撤回修例的同時有需要向公眾和立法會解釋,而議會也應該讓議員要求李澄清問題及交代政府如何承擔責任,然而梁竟只顧替政府保駕護航,故此要譴責梁君彥。郭強調,就算李家超今日避得過,但林鄭、鄭若驊和李家超這三人組都要承擔責任,盡快問責下台,否則公眾「唔會放過佢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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