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1.1萬警過去半年OT錢達9.5億 人均8.6萬

55

立法會財委會上周起審議本年度的公務員加薪申請,惟因撥款綑綁警隊與其他公務員的加薪而備受爭議,民主派早前要求保安局代表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赴財會,解釋加薪及增加超時津貼安排,並將警方加薪抽起,但政府當局拒絕只作書面回覆。當局回覆財委會的文件透露,本年度涉及警隊的開支達202億元,而過去半年(6至11月)警隊的超時補水達9.5億元,領取人數達11,000人。平均每位領取逾時津貼的警員,在這段期間領取8.6萬。

根據保安局向財委會提交的文件,由於6月初至今有多場遊行示威,警方需要調動人手以應付行動需要,當警員需要超時工作時,當局會以補假或逾時工作津貼作為補償。雖然《公務員事務規例》每月超時不能多於60小時,但因應特殊、緊急或真正有需要情況下可超過此上限。文件亦反映,2019-20年度涉及警隊的開支達202億元,包括警員薪金、津貼及其他運作開支,而過去半年警隊的超時補水達9.5億元,領取人數達11,000人。

另外,警務處早前委任入境處、海關、懲教署職員出任特別任務警察以加強警力。文件透露,特別任務警察的人員開支,將由其本身部門負責。

熱血公民鄭松泰指,過去半年警隊的超時補水達9.5億元,作為議員有必要知道超時補水的細節,強調要求警務處解釋是合理的要求;人民力量陳志全怒斥當局「唔尊重現實」,指外間關心警方的執法問題,若然警方拒出席則無法推進會議;民主黨許智峯則指,市民關注警隊的表現,認為警隊的表現是議員是否支持警隊加薪的準則,「佢(警察)係暴打市民,佢係犯法,你(政府)要尊重議會」。

(資料來源:網上截圖/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