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抗暴之戰】【再強推惡法】梁美芬倡繞過立法會 直接落實國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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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由去年10月至今仍在選舉正副主席,令積壓在內會的法案、包括已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的《國歌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無期。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日批評民主派癱瘓內委會,政府應直接公佈實施《國歌法》。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批評,建制派若再次繞過立法會強推惡法,將重蹈送中惡法的覆轍,斥「係咪想搞到香港永無寧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2017年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梁美芬指,《基本法》列明,若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可通過兩個方案落實,包括在通過本地立法程序或直接公佈實施,例如《國旗法》是以本地立法方式實行,好處以符合本港的政治和法律文化,但如今本地立法的過程受阻,《國歌法》仍未獲通過,故政府只有透過「直接公佈在香港適用」的方式落實。

梁美芬批評民主派議員癱瘓內會,令一些無爭議的民生議題如延長產假未能透過內委會成立委員會,「佢哋(民主派)要諗清楚,係咪要拖垮《國歌法》喺本地立法嘅機會?」她又重申,當初訂立《國歌法》的原因,在於有人在公開場合噓國歌,作出貶損國歌的行為。

梁美芬稱即使立法會已經二讀《國歌法》,但政府仍可主動撤回條例,或待7月本屆立法會會期過後條例自動失效,再待政府直接公布實施,又指《國藉法》同樣是直接頒布的全國性法律,有先例可循,未來在法庭上將以大陸法審議。她批評泛民在內委會拉布的做法「好幼稚」,「係帶領香港社會走向掘頭路」。梁美芬又指,政府知悉她的建議,但其言論不代表政府,亦非基本法委員會的決定。

陳淑莊回覆傳媒時解釋,若然政府已決定通過本地立法方式實行《國歌法》,並將法案交予立法會首讀,將無法「彈弓手」改為「直接公佈實施」,「希望佢睇清楚議事規則54(4),唔好成日提埋啲跳線建議。」她又斥建制派未有吸取送中惡法的經驗,「如果佢(梁美芬)再想行政手段強推(惡法),係咪想搞到香港永無寧日?佢咁做係用心不良」。

《國歌法》去年1月在立法會首讀,並已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原定於去年6月底再次提交恢復二讀辯論,惟因反修例風波一直受阻,至今仍未完成立法程序。

(資料來源:網上截圖/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