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抗暴之戰】《立場》記者再遭警公開身份證資料 搶直播器材毀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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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再有記者遭警員強行公開身份證!據《立場》報道,民間集會團隊發起的「天下制裁」集會舉行期間,《立場》一名記者採訪時,兩度被警員截查。警員其間將記者身份證遮擋記者拍攝鏡頭位置,過程長達一分鐘,令記者身份證上資料清晰可見。其後該記者進行直播時,又遭另一名警員搶去直播器材,更奪去記者拍攝的手機,並毀壞手機螢幕。

《立場》新聞報道,該名記者前往金鐘高等法院外,採訪警方佈防時,被十多名防暴警察包圍並截查。據《立場》記者拍攝的片段所見,防暴警察其間查問記者的名字,又搜查他的袋子,一名掛有行動呼號「NTS T2-2 3/5」的防暴警此時就以記者的身份證阻擋鏡頭,令記者身份證資料「被公開」。記者當時已表明正在拍攝,直斥警員刻意用身份證遮擋鏡頭,並騷擾他拍攝。但警員並無理會,反指記者阻礙警察工作。

該記者之後再以手機直播時,有警員又搶去記者手機,過程中記者手機的螢幕被警員毀壞,但警員則稱「冇人搶你手機」。另有警察試圖搶去記者的直播器材,更斥「陣間身份證又話直播上網咁點算呀?」並遮擋直播鏡頭。報道又指,該名《立場》記者被截查後離開時,遭警員推撞,但警員則警告記者不要撞警員,否則指控他襲警。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表示,警員行為阻礙記者進行正常採訪工作,而且警員明知記者在採訪,但卻用身份證遮擋鏡頭,同樣是侵犯記者私隱,形容是挑釁、惡劣;記者事後被另一警員搶走手機,手機屏幕被毀壞,吳宗鑾說若警員沒有拘捕記者,無理據拿走市民財物,警員的行為已涉盜竊罪及刑事毀壞,《立場》記者可向警方追究。

上月26日,《立場新聞》一名記者在大埔超級城遭警員埋身推撞,並被帶到封鎖範圍內截查身份證,其間警員一度將其證件故意擺近直播鏡頭前公開,歷時長達40秒。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事後認為,事件可信程度高,公署已有足夠理由展開調查;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亦指,涉事警員「有唔啱嘅地方」。

(資料來源:網上截圖/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