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7更新】女被告提堂後,獲准以1萬元保釋候審。
現時任職寵物美容師的黃小姐表示,昨晚錄取口供後,警方指因她未能提供曾於該店工作的證據,故其指控亦較為薄弱,可能對案件沒太大幫助。她指,警方又曾表示由於有關片段於網上流傳,並非直接交給警方作為證據,故有可能較難取用。
問及她過往於「御犬舍」工作的情況,她憶述指2018年考獲專業寵物美容師C級證書,其後於勞工處網站找工作,看到「御犬舍」聘請全職寵物美容師助理,故致電應徵,對方指以1萬2千元月薪聘請她,數天後便前往寵物店工作。當她到寵物店後,獲一名肥胖身型,身高約1.6米的長髮女子接待,「我當時唔係好知佢係咪老闆,相處兩天後才得知她是負責人」。
黃小姐憶述,有一次為狗隻美容後,因要等待其主人前來接送,故在空檔時與狗隻玩耍,惟負責人隨即「黑面」,看到她對狗隻較好,負責人便會借故着她清潔地方,「佢唔鍾意我同啲狗仔玩嘅」。
她試過因細心為狗隻修剪毛髮,被負責人警告「唔使整咁靚」。故自發現負責人虐狗後,她自己會盡量為前來的狗隻美容,避免狗隻被打,「我會安撫佢哋,等佢哋感覺開心啲」。曾經有主人帶同一隻白色貴婦狗前來店舖光顧,由黃小姐負責為牠剪毛,「記得隻狗嚟到舖頭時係震晒,我就好溫柔幫佢沖涼剪指甲,後尾佢可能覺得我唔會傷害佢,所以都放鬆咗,仲開心返」。
直到工作第6天,店舖突然有多隻大型犬光顧,當時剛剛入行的黃小姐因未能適應,感到非常害怕,惟負責人向她表示不用害怕,指狗隻不會咬人,但並未有為大型犬隻戴上口罩。黃小姐指,當日完成工作下班後,回想起負責人虐狗的畫面,認為難以再繼續留在其寵物店工作,故向負責人請辭,「佢對狗仔又唔好,對員工又唔好,我諗唔到留低嘅理由,喺佢度做嘢真係好危險!」
她離職後曾多次想辦法如何揭發負責人虐狗行為,惟自己已經辭職,不能再返回店舖拍片或取得CCTV。而當時有一名懷孕的女職員一同工作,惟她辭職當日,該名女職員同時因準備產子而離職,故自己不認識後來新加入的職員。後來黃小姐亦因要前往進修寵物美容技術,以及考取更高級的專業寵物美容師證書,故事件便不了了之。
她指,自己因喜歡狗隻而入行,負責人虐狗的畫面至今仍歷歷在目,令她回想起亦感到心痛難受,「我覺得佢係黐線,自己心情唔好就打狗仔,佢專門揀啲唔係咁細隻嘅狗仔嚟打,又唔會打死佢,打完之後有傷就同主人講係沖涼時整親。」
她認為做寵物美容需要跟狗隻「玩心理戰」,只要用一些指令或者專業動作,便可以令狗隻乖乖配合,只要狗隻不感到害怕,美容師工作便會較輕鬆。故認為負責人可能沒有取得專業寵物美容師資格,故沒有學習控制狗隻的技巧,以致多次虐狗,「長期以來,佢精神都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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