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DQ風暴】終院拒絕受理上訴 區諾軒范國威即時失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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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周庭及曾倡議港獨的社運人士劉頴匡早前就去年立法會3.11補選被取消參選資格而提出選舉呈請,兩人先後獲判勝訴,分別導致在補選中勝出的區諾軒及范國威被裁定「非妥為當選」。區及范今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惟申請遭拒絕,即兩人即時失去立會議席。

區諾軒和范國威聽取裁決後見傳媒,區以「瘋狂」一詞形容本港的選舉制度,他指政府官員的政治失誤,卻由他本人、周庭、以及投票給他的13萬名港島選民去承擔,實屬荒謬。他直言,四年內補選完再補選,完全浪費公帑,完全是政府的責任,「你(政府)係令香港政治出現咁大問題。」

區:選舉主任犯錯 當選者與選民受罰

區認為,本港選舉呈請的制度存在漏洞,因任何針對選舉主任DQ的決定,只可透過選舉呈請的方式申訴,一旦成功,只能宣佈該區議席「非妥為當選」,導致議席懸空,變相懲罰當選人和選民。他指出,選舉主任往後只會更有恃無恐地DQ參選人,因為即使犯錯,亦毋須承擔後果,「你派Plan B,佢可以照DQ Plan B」,故此有必要修例。

他指新界東換屆選舉須選出9位立法會議員,若選舉主任再次DQ參選人,而該參選人最終選舉呈請得直,影響的便是9名當選的議員,他直言,建制派的議席亦受影響,無法獨善其身。區並指,希望法律界認真研究,選民能否就政府的DQ失誤而向政府索償。

范國威則指,政府犯錯,但結果卻由13萬名港島選民、18萬名新東選民去承擔,導致他們的聲音無法帶到立法會。他表示,雖然失去議席,但仍會在其他崗位為民主發聲,不會忘記過去6個月為香港民主付出血汗的手足,會繼續支援他們。作為剛連任的區議員,范直言民主派之所以能在區選大勝,是手足以血汗換來的,寄語所有當選人做好地區工作,不要辜負手足所付出的血汗。

旁聽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判決感失望,她指與區諾軒和范國威一直在議會中合作,現時兩人失去議席,令在議會內本來已屬少數的民主派更少數,在議案上分組點票更難過半數,但她指不會放棄,亦會在行政上安排跟進和協調區與范現時的工作,但「少咗個人少咗對手」,她希望政府按例盡快安排補選兩個議席。

劉頴匡指裁決確立重要原則

劉頴匡則對終院的裁決表示歡迎,並指判決確立了選舉主任的非法決定會令選舉無效這原則。他指這原則十分重要,因為雖然今次這場不合法選舉當選人為民主派,但亦會有更多不合法選舉會由建制派得益,並指九龍西的陳凱欣就是例子。

對於今次是選舉主任不合理DQ令選舉結果失效的先例,他希望選舉主任日後能停止政治篩選候選人,否則一旦再有選舉呈請得直,只會引發更大憲制危機。

雖然這場選舉呈請最終以確立選舉無效告終,但他指本土派是否能奪回失去的政治權利仍然十分渺茫且有待驗證。港人仍然需要為真正民主制度而抗爭到底。

對於兩名民主派議員失去議席,劉認為深感可惜,他指兩名議員在抗爭運動期間付出甚多,特別是區諾軒以往不論在遊行集會以至前線衝突中都很幫得上忙,但他深信即使角色有改變,兩位仍然會繼續在民主抗爭上與港人共同進退,並祝願兩位能在將來沒有DQ的合法選舉中重返議會。

被DQ的候選人只能透過選舉呈請作出挑戰

區諾軒一方今早提出的理據,是指區在周庭被DQ後出選,實是代表周參選,是周的「plan B」,希望法庭考慮此點,行使酌情權,保留區的議席。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卻指,周庭提出選舉呈請,必然原因是要推翻選舉結果,令區諾軒當選無效。區一方解釋,周庭當時要挑戰選舉主任的決定不合法,並非選舉結果,但按法例只能申請選舉呈請。

周庭的代表大狀亦在庭上表明立場中立,惟馬官質疑中立的說法,並指「這不是遊戲,是嚴肅的法庭程序」,周的大狀最後認同馬官所言,周的選舉呈請必然目的是推翻選舉結果。區諾軒一方至此表示沒有補充陳詞,而另一上訴人范國威,則表示採納區一方的陳詞。終院最終宣佈,拒絕批出兩人的上訴許可,兼判二人要支付另一方周庭、劉穎匡和選舉主任上訴的訟費。

現行選舉條例和案例,被DQ的候選人只能透過選舉呈請作出挑戰,而結果是會將選舉結果一併推翻。區諾軒今次的申請,原本尚向法庭要求,被取銷參與資格的候選人,若只想挑戰選舉主任的不合法決定,可透過司法覆核進行,而選舉呈請並非唯一的選擇。

選舉主任嚴重違反程序公義

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去年報名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選舉主任卻以香港眾志提倡「民主自決」、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為由,取消其參選資格,高等法院裁定選舉主任在未詢問周的政治主張和立場之下,便取消其參選資格,嚴重違反程序公義,惟法院確立選舉主任有權基於參選人的政治立場,而取消他們的參選資格,確保參選人真誠地擁護《基本法》。而基於法院裁定周的選舉呈請勝訴,該次補選中勝出的區諾軒並非妥當選出(not duly elected)。

而劉頴匡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但基於「港獨」立場而遭選舉主任DQ。劉提出選舉呈請,指選舉主任未有給他機會解釋,便斷言他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決定屬不公及不合理。由於其情況與周庭選舉呈請案相似,裁定劉頴匡勝訴,故於補選中勝出的范國威亦非妥當選出。

【案件編號:FAMV307&324/19】

(資料來源:網上截圖/連結)